*本飯店依交通部照觀光局頒布定型化契約規定,並依法令規定比例進行取消之扣款 (網訂客人不適用)
於入住日期14日前取消訂房,將退還100%之訂金。
於入住日期10-13日前取消訂房,將退還70%之訂金。
於入住日期7-9日前取消訂房,將退還50%之訂金。
於入住日期4-6日前取消訂房,將退還40%之訂金。
於入住日期2-3日前取消訂房,將退還30%之訂金。
於入住日期1日前取消訂房,將退還20%之訂金。
於入住當天取消訂房,本飯店將收取全額住宿費用。
*延期:依原入住日期起保留三個月內入住,屆時未入住或取消皆無退還房費。
團體不適用
*當日保留:當日入住時間如延至17:00 PM後進房,請事先匯入全額房費,未付訂金者且當日連絡不上,19:00 PM 飯店將取消您的訂房,不便之處請包涵。
*延期:依原入住日起保留3個月,屆時未入住或取消皆無退還訂金。
*如遇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然災害因素,如颱風地震等導致交通中斷亦或發佈 陸上颱風警報,將退還全額訂金或保留訂金。